为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做到遵纪守法,积极工作,自觉维护检察机关整体形象和利益,保障检察工作顺利开展。近日,鄂托克旗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逐级签订了《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遵纪守法责任书》。
《责任书》就强化组织纪律、严守中央及高检院各项铁规禁令、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且重申了检察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在公共场合及新闻媒体上,不发表有损法律严肃性、权威性,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言论;不耍特权、逞威风、蛮横无理。本人或者亲属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不应以检察官身份寻求特殊照顾,不要恶化事态酿成事端。
《责任书》实行检察长与分管检察长签订、分管检察长与部门负责人签订、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签订的形式,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责任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干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坚定了全院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心和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