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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四个实现”提高检委会工作水平
时间:2017-03-22  作者:张家琳  新闻来源:  【字号: | |

鄂托克旗检察院按照自治区院及市院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应用,以“四个实现”加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

一是实现检委会委员专业化,提升整体决策水平。共配备1名专职委员,且15位检委会委员均为本科学历。同时,打破论资排辈的做法,通过新的考察机制,吸收了5名素质较高、办案经验丰富、议事能力强的部门负责人进入检委会,充分发挥了检委会决策质量,实现了检委会专业化的要求。

二是实现检委会工作精细化,促进系统操作规范高效。积极组织开展精细化管理活动,根据市院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院检委办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委员会业务运行规范的通知》《检察委员会文书模板》等文件要求,规范议题提请审批程序、议事程序、执行程序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操作,实现检委会及检委会办公室运行精细化。

三是实现检委会档案管理规范化,加强检委会后续监督作用。对每一个提交检委会的案件建立独立档案,并将案件反馈情况及时入卷归档。相关文书包括不起诉决定书、起诉书、判决书,未成年人相对不诉案件监督不起诉后未成年人是否改过自新,帮教制度是否及时等内容。

四是实现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工作常态化,推动检委会职能精准延伸。组织检委会委员出席重大疑难案件出庭公诉环节,让检委会委员在“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六方面评议公诉人出庭效果及不足,对重大、疑难、典型案件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不断提高检委会委员的议事能力和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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