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受理了本院案管办成立以来首例强制医疗申请案件。
经依法查明:2015年10月10日01时许,犯罪嫌疑人温某某在其家中用刀将熟睡的妻子白某某胸部捅伤,被害人于2015年10月10日03时许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聘请司法鉴定中心对犯罪嫌疑人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鉴定,鉴定意见为犯罪嫌疑人系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强制医疗意见,将此案移送我院审查。
我院案管办对受理该起强制医疗案件非常重视,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543条的规定,对案件管辖范围、强制医疗意见书、精神病人鉴定意见书、案卷相关材料及是否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可能继续实施其他暴力行为危害社会等内容进行了程序性审查,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依照案管办职能要求,将案卷材料移送至我院公诉部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鄂旗院 马婧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