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旗和社会体制改革工作,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实现鄂托克旗社区矫正人员“三无”:无人脱管、无人漏管、无重新犯罪,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旗人民法院、司法局、公安局共同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交换平台,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动态数据共享。
一是通过建立防止和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的内部协调制度、关于与执行机关核对社区矫正基础数据制度和与政法其他部门密切协作,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制度,为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基础数据、防止数据差异、达到与司法行政机关基础数据相一致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注重外部配合,把检察机关掌握的社区服刑人员名单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执行机关掌握的名单逐人进行比对,查明社 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情况,强化交付与接收无缝衔接,防止因法律文书在送达环节出现问题,导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无人监管。
三是在社区设立检察信箱,接受群众举报,采取走访、座谈、约谈和查阅等方法了解情况,对管理教育活动进行全面监督,通过检察官与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交流和集中授课,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认识到犯罪对社会的危害,鼓励其走出“罪犯”的阴影,尽快回归社会。通过引入社会专业机构,以社区服务、心理矫治和个案跟踪等人性化措施为抓手,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监管改造教育制度,创造德教感化、宽严相济的社区矫正模式。
(鄂旗院 乌兰、李永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