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案件办理质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17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依法对赵某与鄂托克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我院专职委员李姣主持,人大代表苏勇宁、政协委员布仁巴雅尔、司法局工作人员李旭坤、法院工作人员李彩艳、人民监督员张昕洛应邀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案情基本情况及审查认定的事实做了详细说明,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归纳,监督申请人就申请监督事由作出陈述,听证员围绕案情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发问,并发表了听证意见。
本次民事检察监督公开听证会以公开透明方式有效回应了当事人的诉求和人民群众对阳光司法的关切,听证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监督的前提下,充分听取听证员各方意见,增强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为助推民事案件精准化监督和今后听证工作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规范有序推进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常态化、制度化,提高民事检察的公信力和社会知晓度,在全面推进民事听证工作基础上,不断加强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到“应听尽听”,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在检察监督环节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