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在司法办案中认真贯彻平等保护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办理一起某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过程中,我院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同时又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综合历史遗留问题及恢复林草植被的基础上,对某企业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针对近期办理企业、矿山破坏林地草原植被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由我院马韵波检察长带队,对涉及破坏林地草原植被的企业、矿山恢复情况进行了公益诉讼回头看,深入了解了涉案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与辖区内能源局、煤管站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既要服务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又要补植复绿恢复生态。

各工矿、企业对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保障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做法,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涉案企业积极按照行政机关制定的恢复方案的对林地草原植被及生态环境进行了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