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2.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3.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
4.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
5.负责检察技术等工作。
分管领导:图娜拉
主任、员额检察官:哈斯图娜勒
员额检察官:杨文光
蒙公网安备 150624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