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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勾结盗窃电缆线,一盗窃团伙覆灭
时间:2024-02-02  作者:苏丽红  新闻来源:第三检察部  【字号: | |

内外勾结 盗电缆线 可真“刑”

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某等12人盗窃电缆线一案公开宣判,丁某某等人以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三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罚。


电缆线地沟井口样貌

2023年的一天夜晚,鄂托克旗某集团公司保安人员在巡逻中发现公司南侧树林里有几人形迹可疑,在盘查过程中看见地面上放着很多剪断的铜芯电缆线,便将该几人控制后报警,民警到达后现场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并收缴赃物,人赃俱获。该案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后,移送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丁某某等人对自己通过“内外勾结”、“里应外合”的方式在某集团下属多个公司盗窃铜芯电缆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公司内部员工与社会人员勾结盗窃电缆线的团伙犯罪案件。这个盗窃犯罪团伙以同事、亲属、同乡关系为纽带,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并形成“盗销一条龙”的作案模式。该案中丁某某、米某某等多人均为该集团公司所属几个公司的员工,在该集团从业多年,丁某某为该集团下属公司变电站站长,其利用熟悉作案环境、电缆线架设使用情况和电缆井出入口等工作便利,组织内部多名员工和外部亲戚朋友共11人参与到盗窃活动中,并勾结废品收购人员张某加入该犯罪团伙中,张某负责收购盗窃得来的电缆线,同时在每次盗窃时提供作案车辆用于拉运电缆线。2018年至2023年间,该盗窃团伙于夜深人静时多次潜入受害企业,疯狂盗窃该企业旗下多家公司已停用线路上的铜芯电缆线,价值高达480余万元,得手后随即销赃至张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


盗窃电缆线及运送的三轮车

该盗窃团伙每次实施盗窃均有明确分工,由丁某某确定盗窃地点后,给同伙指明电缆沟出入口,其它嫌疑人趁天黑进入电缆沟内用电动线缆剪将电缆线剪成约1.7米长,再往井口搬运,在第二天凌晨时暂停作案,到第二天晚上天黑后继续实施盗窃,当剪断的电缆线足够装满一三轮车时,将电缆线往地面上搬运装到三轮车上,由米某某等驾驶三轮车再搬运到张某提供的商务车上,丁某某驾驶商务车把盗窃的电缆线送到张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销赃,丁某某等人以防企业巡逻人员发现,还在电缆沟出入口安装移动摄像头,连接手机后实时查看周围人员走动情况,作案后由专人清理现场清除鞋印痕迹等。丁某某等人以上述方法盗窃电缆线多达3万余米,造成企业巨大财产损失。


该案通过侦查、起诉、审判,有力打掉了一个危害我旗企业发展的盗窃团伙,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始终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主责主业,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服务企业发展,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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