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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红色堡垒 争做红色头雁 激活红色细胞”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党建品牌展播
时间:2023-10-19  作者:王慧女  新闻来源:政治部  【字号: | |

“检心向党,为民服务”

——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党支部

中共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成立于1978年。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年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下设3个党小组,正式党员共有30人。在职党员中,党员领导干部5人,占党员总数的16.6%;少数民族党员10人,占党员总数的33.3%;女党员15人,占党员总数的50%;支部现有入党积极分子8人,入党申请人5人。


近年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以“筑牢红色堡垒,争做红色头雁,激活红色细胞”作为活动载体,不断推动以党建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一)筑牢红色堡垒,打牢思想根基,亮出支部党建本色。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以学习型组织生活为基础,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及内容,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及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让党员干部明白“什么是共产党人”,使得“我是共产党员”深入人心。二是积极开展现场教学。以重大节假日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赴桃力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木凯淖尔革命烈士纪念碑开展“学党史、祭英魂”主题党日活动,追寻红色足迹,重温峥嵘岁月,接受红色教育。三是强化学习成果的运用。充分利用线上学习培训优势,借助“学习强国”、内蒙古干部培训网络学院、鄂尔多斯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深化党员干部对党史内容的学习掌握。


(二)争做红色头雁,发挥带头作用,提升支部党建成色。一是严格履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据《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召开支委会,开展党性分析、谈心谈话等活动,积极化解问题矛盾,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二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好头雁引领作用,推动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支部党建成色。通过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等系列巡讲,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充分用好司法救助机制,突出对受到犯罪侵害贫困户和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联合执法单位在食药领域、市场计量工具、文物保护等方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守护好群众“舌尖上” “钱袋子” 安全。


(三)激活红色细胞,践行党员职责,提升支部党建底色。

认真贯彻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融入”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与棋盘井镇乌珠尔社区签订了“结对共建协议”并认领了共建项目,细化合作细节。二是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认领微心愿”活动。通过一名党员完成一个微心愿,联系一个困难家庭的方式,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红色细胞”作用,聚焦居民群众存在的急难愁盼,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


近年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把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拿出检察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硬招实招,真正解决一批群众急盼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把服务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充分展现检察为民的良好形象。


2017年,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2018年,荣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旗级政法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荣获鄂托克旗先进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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