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要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一起不服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申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7月15日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7月14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应疫情防范工作要求,参加听证人员和旁听人员需佩戴口罩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卡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安检工作。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雅洁
电话:0477-6212891
特此公告
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