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7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一起盗换煤团伙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该案犯罪嫌疑人与拉煤车司机提前预谋,以调包的方式,在货运途中将优质煤换成掺入煤矸石的劣质煤,将优质煤转卖后进行获利,将劣质煤再拉运给买主。
承办检察官发现该团伙的违法行为时间持续较长,且严重损害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经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办案民警当面沟通,提出具体补查意见,对未及时固定部分证据情况进行提醒,并会同公安机关就继续侦查内容和追赃挽损等形成一致共识。
此案的办理,有效打击了损害企业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有效维护了正常市场经济生产秩序。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