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9月26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折峰一行联合我旗各苏木镇河湖长成立专项检查组,赴木凯淖尔镇、蒙西镇、苏米图苏木、棋盘井镇各河湖、河道,开展为期四天的河湖管理保护“秋季”行动。
在巡湖检查中,折峰检察长对河湖水的现状、河岸生态环境等情况进行仔细查看,详细询问了各苏木镇境内水域情况、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情况,重点了解各苏木镇境内黄河流域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现象,特别关注水源地保护和妨碍河道行洪问题。
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湖区存在行洪安全隐患,在河道乱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造成沟渠污染等问题。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检察工作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向相关责任部门反馈问题。此外,检察工作人员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记录,逐一梳理公益诉讼线索并及时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办理。
巡河检查期间,折峰检察长对鄂托克旗境内各苏木镇黄河流域、河湖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守护绿水青山,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涉黄河生态破坏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要重视做好日常河道巡查和维护管理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多纬度加强巡河检查,为治理河道献计献策,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多种途径,依法打击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涉水涉河违法犯罪,遏制破坏水资源、河流生态环境行为,全力营造河湖新面貌,推动鄂托克旗水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