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推进“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3月14日,鄂托克旗检察院与鄂托克旗司法局、鄂托克旗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旗检察院副检察长图娜拉主持会议,旗工商联主席额尔德木图、旗司法局副局长张继刚及各有关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图娜拉、旗工商联主席额尔德木图、旗司法局副局长张继刚及相关部门人员就社区矫正工作监管、矫正对象请销假、思想学习动态及疫情防控等情况进行交流,并就开展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工作进行探讨和研究,旗人民检察院与旗司法局拟制并通过了《依法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意见》主要围绕申请、审核、管理、惩戒等4个方面展开,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在审批上做“减法”、在监管监督上做“加法”。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对社区矫正机构执法审批活动开展严格监督,保证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不仅要“出得去”,还要“管的住”。今后,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与促进经济发展相融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