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3月3日下午,鄂尔多斯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山丹、市妇联发展部科员宋子文一行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慰问全国、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苏丽红,为她送去荣誉证书和奖章,把荣誉送到岗位、把关怀送到一线,为即将到来的第112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增添了一份浓浓的温情。旗妇联主席沙日娜、副主席春香参加授奖活动。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飞高度重视,充分肯定了副检察长苏丽红同志的工作能力与成绩,代表全院工作人员感谢市、旗妇联的关怀与慰问,今后全体检察干警将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提高全旗妇女儿童的普法意识,依法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苏丽红同志从事检察工作16年,坚守基层办案一线,既是法庭上惩恶扬善的“国家公诉人”,也是法庭外温情守护的“国家监护人”。作为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十多年的未检人,办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余起,注重涉罪线索发现、查处,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成年人犯罪。在鄂托克旗学校、社区、成员单位为学生和居民双语讲授“一号检察建议”、犯罪预防、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护、反家庭暴力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60多场次,创新在疫情期间通过网络直播给学生们宣讲,实现了检察官任全旗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为教师讲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法治课全覆盖,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护妇女权益营造良好环境,总受益近6万多人。先后荣获“国家禁毒办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全区检察机关蒙汉双语人才库成员”、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第二届鄂尔多斯“禁毒公益之星”、“鄂尔多斯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鄂尔多斯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优秀选手”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一次。
市妇联山丹主席向获得荣誉的苏丽红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她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她希望苏丽红同志再接再厉, 继续发挥表率作用, 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广大妇女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 依法履职, 勇于担当, 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 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