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5月15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特别邀请了市级人民监督员乌云图、旗级人大代表罗定东、旗级政协委员张瑞,侦查人员、拟被不起诉人、值班律师、被害人近亲属及我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副检察长陶险峰主持本次会议。

在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哈斯巴雅尔就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拟不起诉的理由向参会人员作了详细介绍。

在案件承办检察官发表意见后,参会各方分别表达了意见,一致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做到了情理法相结合,体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统一,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作出拟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本次公开审查听证,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及社会的监督,让公平正义看得见的决心与态度,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起到积极作用。